来源:@经济观察报微博
经济观察网 程久龙 实习生 雷宇12月29日晚间,(002460.SZ)对外公告,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收到宜春市公安局的移送起诉告知书:因涉嫌内幕交易罪单位犯罪,该案件已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。
公告披露,赣锋锂业因上述事项于2024年7月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(以下简称“江西证监局”)下发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([2024]2号)。本次事项系在江西证监局行政处罚的基础上,依法开展的后续正常司法程序。
据前述公告的《行政处罚决定书》显示,赣锋锂业在筹划收购的内幕信息敏感期内,受时任赣锋锂业董事长李良彬决策安排,由时任赣锋锂业董秘欧阳明具体负责,证券部员工具体操作,“赣锋锂业”证券账户在内幕信息敏感期内交易“*ST江特”股票。2020年6月22日,赣锋锂业转入3000万元至“赣锋锂业”证券账户。2020年6月23日至7月2日,“赣锋锂业”证券账户买入“*ST江特”股票15,677,700股,买入金额26,483,753.18元;2020年7月8日至7月9日全部卖出,卖出金额27,632,905.00元,获利1,105,283.92元。卖出股票所得资金沉淀在“赣锋锂业”证券账户中。
江西证监局认为,赣锋锂业的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了《证券法》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,构成《证券法》第一百九十一条第一款所述内幕交易行为。
据此,江西证监局对赣锋锂业及相关责任人做出行政处罚:1、没收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违法所得1,105,283.92元,并处以3,315,851.76元罚款;2、对李良彬给予警告,并处以60万元罚款;3、对欧阳明给予警告,并处以20万元罚款。
赣锋锂业在12月29日的公告中表示,对于上述行政处罚,公司已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了信息披露义务,按规定缴纳罚没款,并对相关问题进行了认真整改。
公开资料显示,赣锋锂业集团业务贯穿资源开采、提炼加工、电池制造回收全产业链,产品被广泛应用于电动汽车、储能、3C产品、化学品及制药等领域。集团锂矿资源遍及全球,同时拥有“卤水提锂”、“矿石提锂”和“回收提锂”产业化技术;锂化合物、金属锂产能充足,在海内外设有多处生产基地;拥有完整的电池制造及回收技术。
赣锋锂业2025年三季报显示,今年前三季度,公司营业收入为146.2亿元,同比上升5.0%;扣非归母净利润亏损9.42亿元,同比下滑163.43%。
对于此次被移交审查起诉,赣锋锂业表示:“截至目前,公司各项生产经营活动保持正常有序运行。本次涉案事项为公司前期已披露的特定历史事件,预计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。”
(作者 程久龙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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