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 科创信息收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

财经 (1) 2025-12-23 23:17:28

来源:@经济观察报微博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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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2月23日晚间,(300730)对外公告,公司和相关责任人收到中国证监会湖南监管局下发的《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》([2025]13号)。

公告披露,科创信息于2025年11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(以下简称“中国证监会”)下发的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告知书》(编号:证监立案字013202525号),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等法律法规,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立案。

经湖南证监局调查,科创信息涉嫌违法的事实如下:

2023年4月,科创信息与大有数字科技(北京)有限责任公司(以下简称大有科技)开展服务器及应用软件销售业务。科创信息从事上述业务时不具有对商品的控制权,在知悉业务模式的情形下仍采用总额法确认收入,不符合《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一收入》(财会[2017]22号)第三十四条的规定,同时科创信息在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过程中错误调整上述业务金额。上述行为导致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虚增营业收入46,320,193.97元,占当期披露营业收入的33.57%;虚增营业成本32,601,645.30元,占当期披露营业成本的33.57%;虚增利润12,792,144.79元,占当期披露利润总额的71.94%。

湖南证监局认为,科创信息上述行为涉嫌违反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》(以下简称《证券法》)第七十八条第二款规定,构成《证券法》第一百九十七条第二款所述违法行为。根据《证券法》第八十二条第三款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《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》(证监会令第182号)第五十一条第一款、第三款等规定,公司董事长费耀平,董事、总经理兼财务总监李杰,系科创信息上述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。公司财务经理龙仲,系科创信息上述违法行为的其他直接责任人员。

据此,湖南证监局拟决定:一、对湖南科创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给予警告,并处以150万元罚款;二、对费耀平给予警告,并处以80万元罚款;三、对李杰给予警告,并处以80万元罚款;四、对龙仲给予警告,并处以60万元罚款。

THE END